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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9 【男子受不了住家旁大樓外電燈太亮 報案請員警主持公道 警方一查為通緝犯】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廖銘瑞/高雄市報導】
 
新興分局自強路派出所 於5月17日接獲110報案有民眾請求協助,巡邏警網巡佐洪正文及警員張家魁前往前金區市中一路某大樓查處,現場報案人林男(51歲)稱該大樓燈光太亮,影響到他休息,並跑去找大樓管理員要求上樓查看究竟是哪一戶的燈光,管理員表示不便讓林男上樓,林男便隨即報警請求警方協助。

巡佐洪正文及警員張家魁現場見林男情緒激動與管理員險發生口角,並隨即將林男請出大樓外並安撫林男情緒,表示願意協助瞭解其困擾原因及向大樓溝通改善,員警在登記報案紀錄時,竟發現林男居然為高雄地檢署所發布之毀棄損毀通緝犯,經警方告知林男為通緝犯時,林男才一時想起自己為通緝犯身分。

經瞭解,林男為111年3月28日高雄地檢署所發布之毀棄毀損通緝,林男稱因為沒錢賠對方,所以才不願到案說明,事隔沒幾個月居然忘記自己為通緝犯身分,又自己報警請求警察協助處理事情,經員警告知為時才猛然想起,現場只能乖乖配合警方逮捕,警方則依毀棄損毀通緝犯移送高雄地檢。 

新興分局提醒,民眾若遇有鄰里糾紛應理性處理,勿有失態不理性之行為,另提醒民眾如因案被通知到庭、起訴或判刑,應依限到案,避免落得通緝身分;警方查緝逃犯不遺餘力,捍衛司法追訴與審判效力之威信也係職責所在,將會持續嚴正執法,以維社會安定。

圖:林姓報案人居然是通緝犯被員警逮捕到案。(新興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