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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30 【「肇逃」不分車種大小 人留現場處理才是王道!!】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圖:發生車禍事故應於現場處理。(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提供)
【記者蘇國輔/臺中市報導】

大車撞小車一定就是大車錯嗎?有的民眾會有這種錯誤觀念,其實車禍責任分析是依照路權來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明確的路權規定供駕駛人行駛路上時隨時注意安全,並非大車撞小車就是錯,沒有受傷就吃虧。

日前臺中市第五警分局交通分隊便接獲到一起這樣的案例,處理交通事故的警員黃先翊於順興街與南興三路處理事故,一位王先生(74年次)現場報案,表示其駕駛自小客車直行過路口時,遭右方順興街的一台普重機車撞上,王先生下車關心機車騎士並表示有保險需報警處理,不料機車騎士不僅責備王先生為何沒減速,還表示自己是被撞的一方,且宣稱自己受傷,大車撞小車一定比較吃虧,自己還不想追究,便以先看醫生為由,未經王先生同意便擅自駛離現場。


圖:關於「肇事責任」或「肇責歸屬」等等的問題,通常需藉由取得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或是鑑定意見書來得到答案。(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提供)

王先生覺得委屈,擔心沒有報警處理無法申請保險,也怕事後被對方反咬肇逃,配合製作車禍程序。而黃員製作完車禍事故程序後,調閱車輛事故的畫面,得知肇事逃逸車輛的車號。警方聯絡肇逃機車駕駛劉姓男子(68年次)說明,劉先生表示自己是被撞的一方,且自己有受傷還不想追究,不解為何汽車駕駛報案。

黃員向劉先生說明:車禍依規定就是要留在現場處理,車禍責任分析依路權來分,不是大車撞小車就是錯,沒有受傷就是吃虧。警方認定劉先生明知肇事卻離開現場未報警處置,告知相關罰責處置,還汽車駕駛王先生公道。
第五分局警方提醒民眾,發生交通事故,不管車種大小、有無受傷或路權先後,均建議報警處理,勿逕自離去,否則均可能涉及肇事逃逸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