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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驚魂未定找嘸車 警在案發現場找回記憶拼圖】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蘇國輔/臺中市報導】

臺中1名75歲的黃姓婦人日前騎車行經東區時,因身體不適自摔倒地,幸經送醫檢查沒有大礙,然2個小時後她返回記憶中的事發現場,卻遍尋不著自己的機車,員警獲報到場協助,察覺婦人對於稍早的意外仍是驚魂未定,也無法確認正確的發生地點,便細心於周邊擴大搜尋,不到10分鐘便找回黃女機車,補上這片佚失的記憶拼圖。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立德派出所巡佐陳俊清、員警林茂英日前中午巡邏時,獲報東區東福路有民眾需要協助,經了解,75歲的黃姓婦人稍早騎車經過東區東福路段時,因身體突然感覺不適自摔倒地,當時警消到場協助時見她年事已高,擔心有看不見的傷勢,便將她送醫進一步檢查,幸婦人身上僅有些微擦傷並無大礙,她返回記憶中的發生地點打算取車,卻怎樣都找不到自己的機車,只好請來警方協助。員警發現黃姓婦人對於稍早的意外仍餘悸猶存,也不甚確定正確的事發地點,研判她當時可能受到驚嚇,才會對於事發當下的記憶缺少了一塊拼圖。果不其然,員警於周邊擴大範圍協尋,沒多久就在距離不到2百公尺外的路口尋獲黃女機車,她開心地不斷向警方道謝,也表示日後會多加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

警方呼籲,民眾駕駛交通工具上路前,務必注意自身狀況,若精神不濟或身體不適請避免開車或騎車,以防造成交通事故,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行車途中如遇身體不適,應啟動危險警告燈,停靠路邊安全處所,並報警協助,以防意外發生。警方另提醒,雖然許多高齡長輩身體硬朗,然為避免高齡駕駛因功能退化而引發交通狀況, 交通部規定,年滿75歲以上汽機車駕駛,每3年需通過體格檢查及認知測驗後,才能重新換發駕照,以維護高齡年長者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