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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6 【施測17次酒測值終超標 年終只得繳紅單】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沈虹諭/臺中市報導】

中市第五警分局水湳所警員施志賢於112年1月11日7時許擔服守望勤務時,在經過轄內信平路與順平二街,發現一輛為停人行道車輛,施員騎車上前加以攔查並實施查證身分,過程中感覺這名駕駛有酒氣,以酒精感知器檢測發現其有酒精反應,告知酒測相關權利及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後,便請林姓駕駛(53年次)漱口後施測。 



林男聽完相關權利告知,以水漱口後選擇施測,但卻表示想喝自己的水,施員聽聞立即阻止,告知如以飲用自己的水,如裡面含酒精之物、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四項第三款規定,會被直接視為消極的拒測,原因在會影響酒測值正確性。 



林男表示自己沒有飲酒,只有吃燒酒雞,但酒精檢知器呈現亮燈反應表示有酒氣,只得開始進行酒測,但因本身口腔纖維化,導致嘴巴無法閉合難以吹氣,頻頻導致採樣不足未成功,一度要請所內同仁攜帶另一部酒測器來,但在林男願意配合的情況下,一直吹到第17次終於成功採樣,酒測值為0.18m/gl,警方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開立罰單並移置保管車輛。 

第五分局警方表示,年節期間亦為警方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期間,為了讓民眾可以安心過好年,「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民眾安心」三大主軸是遵循目標,對於重大交通違規及酒後駕車等惡性違規必將嚴格取締,維護交通安全是所有用路人的責任,春節飲宴聚餐機會增多,呼籲民眾酒後應搭車或請代駕,千萬不要心存僥倖駕車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