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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婦人駕駛腳踏車逆向行駛 網問:誰家阿嬤?】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有關網傳高雄市前鎮區永豐路20號前有一名年長婦人駕駛腳踏車逆向行駛於車道之行車記錄器畫面,前鎮分局並未接獲報案,網傳影片中亦未有婦人實際違規時間。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24條第3項第1款:慢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如違反規上開規定,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項第1款後段,處慢車駕駛人新臺幣300元以上1200以下元罰鍰。

        前鎮分局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以共同維護良好交通環境並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前鎮區永豐路20號前有一名年長婦人駕駛腳踏車逆向行駛。(前鎮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