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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
【跨年夜「民眾施放煙火」前鎮分局查處】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前鎮分局12月31日24時接獲民眾通報稱前鎮區成功二路有民眾施放煙火,經同仁趕赴現場制止,現場施放民眾董男(年約38歲)及王男(年約29歲)警方將依規定蒐證、查明後,函報權管機關依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29條裁處,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2 條規定得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予以告發。
本案經查,尚未接獲民眾報案因該施放煙火事件造成人員受傷、財損
,前鎮分局呼籲,民眾施放煙火應符合相關法規定,如有違反者,相關機關都將依權責舉發開罰,並提醒民眾如遇突發狀況應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通報警方到場協助,勿擅自查看、靠近以確保自身安全。

深夜燃放煙火現場。(前鎮警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