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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盧市長肯定調解團隊讓紛爭止於未訟】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法制局表示,民眾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債務、傷害、車禍等糾紛,若未能即時妥善處理,往往演變為訴訟甚至激化對立,台中市調解成效能持續名列前茅,關鍵不僅在於成立率,更在於制度是否讓民眾信任、願意使用,各區公所與調解委員會長年深耕地方、耐心傾聽民意,是市府落實「以人為本、預防勝於事後救濟」治理理念的重要支柱。

   法制局長李善植指出,依內政部統計資料,台中市自108年至113年間,調解成立率連續六年蟬聯全國第一,113年度成立率高達96.10%,114年度亦維持相同水準;此外自110年起,調解案件受理量持續居全國之冠,顯示調解制度已深度融入市民生活,成為解決紛爭的重要管道,有效發揮疏減訟源功能。

   李局長表示,市府依114年施政方向,持續從「專業培力、跨域合作、數位便民與深化宣導」等面向精進調解制度,包括辦理調解委員及行政人員教育訓練,導入性別平等與多元議題課程,並首度與潭子區公所共同舉辦「中部五縣市調解論壇」,促進跨縣市制度交流與實務創新;同時持續優化調解行政作業管理系統,提供線上聲請、進度查詢及回饋機制,讓調解服務更加即時、透明且貼近民眾需求。

   法務部依「鄉鎮市調解獎勵金核發要點」完成113年度全國調解業務考評,台中市以調解結案件23,089件、成立22,189件、成立率96.10%的優異成績,獲評第一級,再度蟬聯全國第一;法制局說明,此次獲獎區公所係依案件量及調解實績分級評比,其中獲得法務部調解獎勵金前七名的區公所,包括西屯區、潭子區、大雅區、南屯區、西區、沙鹿區及太平區,表現尤為亮眼。

   法制局補充,台中市政府調解獎勵金分級獲獎績優區公所,第一級為南區、大里區;第二級為中區、清水區;第三級為龍井區、大甲區;第四級為新社區、外埔區,此外為鼓勵案件量較少或具特殊服務條件之區公所,市府亦依調解獎勵金核發要點,核定北屯、梧棲、神岡及石岡區公所予以獎勵。

   法制局強調,此次表揚不僅肯定績優區公所與調解團隊的努力成果,更展現台中市在基層治理、有效疏減訟源及提升公共服務品質上的長期累積,未來市府將持續深化調解制度,打造更安全、理性且和諧的宜居城市。

西屯、潭子、大雅、南屯、西區、沙鹿、太平等區公所獲法務部調解獎勵金。(法制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