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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嘉義縣六腳鄉鄉間道路手持筆電騎車】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楊榮華/嘉義縣報導】
網路流傳嘉義縣六腳鄉鄉間道路有民眾手持筆電騎車,朴子分警局針對案件清查後澄清,目前該分局尚未接獲民眾檢舉是項違規。警方說明後續如接獲民眾檢舉,將查證相關事證,如有明確違規部分,將依規定舉發違規。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之規定,機車附載人員未依規定乘坐(如讓孩童坐、站於機車腳踏板),將處駕駛人新台幣500元罰緩,另依同條例第31條之1規定,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平板電腦或其他類似功能之裝置,影響行車安全者,將處新台幣1200元之罰緩。
警方呼籲用路人,為確保交通秩序及用路安全,請民眾切勿讓孩童違規乘坐交通工具,亦勿於騎乘機車時使用3C產品,共同維護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