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新聞
2026/03/19
【公車停等影響小客車轉彎引糾紛 警方到場協調並依違規事證舉發】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左營分局博愛四路派出所於3月18日20時許獲報,指稱左營區榮總路與榮成一街路口發生行車糾紛,警方立即趕赴現場處理。
經了解,洪男(26歲)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榮總路南向北欲左轉榮成一街時,適逢陳男(23歲)駕駛公車沿榮總路北向南直行,公車因停讓行人停於黃網線上,影響洪男轉彎動線,雙方因而發生爭執。
警方到場協調雙方,雙方於現場並未提出刑事告訴,惟雙方皆稱對方有交通違規情事,警方告知請雙方提供違規影像,若違規屬實,將依法製單舉發。另後續警方將通知陳男至所一同檢視相關影像,釐清過程,並受理陳男欲提之告訴。
有關洪男駕駛自小客車違規部分:
1、跨越雙黃線行駛,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2、依安全規則102條1項7款規定,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自小客車違反者可依48條1項6款規定處新臺幣600以上1800以下罰鍰。警方將依法舉發。
另陳男駕駛公車疑於黃網線暫停之行為,已違反依同條例第55條第1項第3款,在禁止臨停處所臨停,處 300~600 元罰鍰;惟公車有停讓行人事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12條1項15款,客觀不得已之行為可施以勸導,免於舉發。
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應遵守交通標誌標線並互相禮讓,避免違規及爭執影響行車安全。

公車停等影響小客車轉彎引糾紛現場。(左營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