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聞
2026/04/28
【前台中市地政局長吳存金一審遭判二年緩刑5年】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前台中市政府地政局長吳存金,因涉嫌以家庭聚餐單據,詐領首長特別費共計新台幣6萬8679元,於一審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該案仍可上訴。
前台中市政府地政局長吳存金,因涉嫌以家庭聚餐單據,詐領首長特別費案,於28日遭台中地方法院宣判,依據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宣告緩刑5年,也命令她在緩刑期間須接受5場法治教育,履行240小時的義務勞動。
該案在審理期間,吳存金對於起訴內容指控全部認罪,且當庭表示悔意,她的辯護人也以每筆詐領金額不高、已全數返還犯罪所得及有會議等,請求法院給予緩刑機會,因此台中地方法院法官作出該項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