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新聞
2026/07/15
【起步後發生碰撞 雙方和解後再報案 鳳警依法受理釐清】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於今(15)日受理一起交通事故事後報案。經了解,事故發生於當日上午10時45分許,地點位於鳳山區新富路482號前,雙方當時未立即報案,後續至新甲派出所辦理事故報案程序,由警方依法受理並調查釐清。
警方初步調查,康姓女子(72歲)騎乘重機自新富路路旁起步,由西往東橫越道路時,與沿新富路快車道由北往南直行的黃姓女子(62歲)騎乘之重機發生碰撞。事故造成康女腳部擦傷,黃女未受傷。
警方表示,事故發生後,黃女立即將機車移置路旁,並返回現場攙扶康女。因康女需趕往醫院,雙方表示自行和解即可而未立即報案。惟事後黃女家屬認為交通事故仍應循正式程序處理,雙方因此再前往新甲派出所報案,警方依規定受理登錄,因屬事後報案,雙方未實施酒測。
警方初步研判,康女起步時未禮讓直行車,黃女則疑未注意車前狀況,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分析鑑定。鳳山分局提醒,交通事故發生後,無論事故大小,建議駕駛人應立即報警處理,保留現場或拍照蒐證,並依規定完成相關程序,以保障雙方權益,避免後續衍生責任認定或理賠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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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閱監視器下車禍現場。(鳳山警察分局)